銷售企業給予客戶獎勵積分會計處理
發布日期:2022-12-07 來源:會計考試網
銷售企業給予客戶獎勵積分會計處理
銷售企業對于購買貨物的客戶給與獎勵積分的會計核算
1. 銷售企業對于購買貨物的客戶給與獎勵積分,客戶可以用獎勵積分購買商品或兌換商品,這屬于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銷售企業應當評估該選擇權是否向客戶提供了一項重大權利。該選擇權向客戶提供了重大權利的,應當作為單項履約義務。企業提供的額外購買選擇權構成單項履約義務的,企業應當按照交易價格分攤的相關原則,將交易價格分攤至該履約義務?蛻纛~外購買選擇權的單獨售價無法直接觀察的,企業應當綜合考慮客戶行使和不行使該選擇權所能獲得的折扣的差異以及客戶行使該選擇權的可能性等全部相關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計。
向客戶提供一項重大權利如何判斷?
如果客戶只有在訂立了一項合同的前提下才取得了額外購買選擇權,并且客戶行使該選擇權購買額外商品時,能夠享受到超過該地區或該市場中其他同類客戶所能夠享有的折扣,則通常認為該選擇權向客戶提供了一項重大權利。
如何考慮授予客戶的該項權利是否重大?
應根據其金額和性質綜合判斷。例如,企業實施一項獎勵積分計劃,客戶每消費 10 元便可獲得 1 個積分,每個積分的單獨售價為 0.1 元,該積分可累積使用,用于換取企業銷售的產品,雖然客戶每筆消費所獲取的積分的價值相對于消費金額而言并不重大,但是由于該積分可以累積使用,基于企業的歷史數據,客戶通常能夠累積足夠的積分來免費換取產品,這可能表明該積分向客戶提供了重大權利。
企業向客戶授予獎勵積分,該積分可能有多種使用方式,例如該積分只能用于兌換本企業提供的商品、只能用于兌換第三方的商品,或者客戶可以在二者中進行選擇。企業授予客戶的獎勵積分為客戶提供了重大權利從而構成單項履約義務時,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收入確認的時點和金額。具體而言,該積分只能用于兌換本企業提供的商品的,企業通常只能在將相關商品轉讓給客戶或該積分失效時,確認與積分相關的收入;該積分只能用于兌換第三方提供的商品的,企業應當分析,對于該項履約義務而言,其身份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企業是代理人的,通常應在完成代理服務時(例如協助客戶自第三方兌換完積分時)按照其有權收取的傭金等確認收入;客戶可以選擇兌換由本企業或第三方提供的商品的,在客戶選擇如何兌換積分或該積分失效之前,企業需要隨時準備為客戶兌換積分提供商品,當客戶選擇兌換本企業的商品時,企業通常只能在將相關商品轉讓給客戶或該積分失效時確認相關收入,當客戶選擇兌換第 三方提供的商品時,企業需要分析其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并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當客戶享有的獎勵積分的額外購買選擇權是一項重大權利時,如果客戶行使該權利購買的額外商品與原合同下購買的商品類似,且企業將按照原合同條款提供該額外商品的,則企業可以無需估計該選擇權的單獨售價,而是直接把其預計將提供的額外商品的數量以及預計將收取的相應對價金額納入原合同,并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2. 銷售企業對于購買貨物的客戶給與獎勵積分,銷售企業經評估該選擇權未向客戶提供了一項重大權利,則應按可變對價進行會計核算。
上述會計核算政策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應用指南(2018)》
本文由會計考試網(www.huinancun.com)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 上一篇:行政事業單位對公務卡相關業務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 下一篇:返回列表